關于開展2015學年度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
2015學年度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即將展開,經(jīng)學校與中國銀行海珠支行協(xié)商,現(xiàn)將有關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人應為正常學制內(nèi)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非在職全日制研究生。
2、申請人須已繳清本學年度的學費、住宿費、醫(yī)保費等費用,并通過注冊、取得學籍。
3、本年度貸款申請標準為每生每年度12000元。
二、申請材料及要求
1.《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 《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人資料確認書》
3. 《國家助學貸款培訓問卷調(diào)查表》
4.學生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A4紙)
5.父母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A4紙)
6.家庭戶口本復印件(A4紙)
7.錄取通知書復印件(A4紙)
8.個人貸款申請書(手寫,A4紙)
9.? 中國銀行借記卡復印件(A4紙,手寫卡號并簽名)
10.《中山大學研究生家庭經(jīng)濟情況調(diào)查表》(蓋章原件)
11.其他證明材料:家庭經(jīng)濟困難證明材料,如下崗證、失業(yè)證、低保證、殘疾證、父母離異證明等(所蓋章為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部門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單位方為有效,A4紙)
12.中山大學國家助學貸款學生承諾書
三、申請、審批工作時間安排
1.9月28日前,申請人向我院研究生科遞交以上申請材料;
?2.10月中旬前,研究生管理處復核材料后報送中國銀行審批。
3.11月前,中國銀行將初步獲批名單通知學校。
4.11月上旬,完成中國銀行與貸款學生的簽約工作。
5.預計12月上旬,中國銀行完成貸款發(fā)放工作。
四、注意事項
1.外校升讀我校的需要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以外的其他前置學歷階段貸款展期手續(xù)的研究生,請于9月25日前將經(jīng)辦銀行提供的有關材料填寫妥當,交研究生管理處辦理后自行寄回相關銀行辦理后續(xù)手續(xù)。
2.每個申請學生的材料按照封面順序排序后用夾子裝訂成冊。
3. 每位申請人還需填寫附件8并將電子版發(fā)送至研究生科郵箱(郵箱地址:zssyyjsk@126.com,郵件主題寫明:XX申請助學貸款)。
4.?各類貸款申請材料不能有修改痕跡。
5.研究生科辦公地址:9號樓508室,聯(lián)系人:王慧娟。
?
附件:學生提交材料
????????????????????????????
?
?研究生科
2015年9月17日